約法三章的成語故事

拼音yuē fǎ sān zhāng
基本解釋約:商議確定;法:法律。訂立法律三條。原指訂立法律;相約遵守。后泛指訂立簡單的條款;大家監督遵守。
出處漢 司馬遷《史記 高祖本紀》:“與父老約,法三章耳;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?!?/p>
公元前206年,劉邦率領大軍攻入關中,到達離秦都咸陽只有幾十里路的霸上。子嬰在僅當了46天的秦王后,向劉邦投降。劉邦進咸陽后,本想住在豪華的王宮里,但他的心腹樊噲和張良告誡他別這樣做,免得失掉人心。劉邦接受他們的意見,下令封閉王宮,并留下少數士兵保護王宮和藏有大量財寶的庫房,隨即還軍霸上。為了取得民心,劉邦把關中各縣父老、豪杰召集起來,鄭重地向他們宣布道:“秦朝的嚴刑苛法,把眾位害苦了,應該全部廢除?,F在我和眾位約定,不論是誰,都要遵守三條法律。這三條是:殺人者要處死,傷人者要抵罪,盜竊者也要判罪!”父老、豪杰們都表示擁護約法三章。接著,劉邦又派出大批人員,到各縣各鄉去宣傳約法三章。百姓們聽了,都熱烈擁護,紛紛取了牛羊酒食來慰勞劉邦的軍隊。由于堅決執行約法三章,劉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、擁護和支持,最后取得天下,建立了西漢王朝。
約法三章的典故
更多成語出處和典故
※ 與(約法三章)相關的成語及歷史出處:
成語 | 歷史出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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邇安遠至 | 先秦 孔子《論語 子路》:“葉公問政,子曰:‘近者說,遠者來。’” |
易子而教 | |
先聲奪人 | 先秦 左丘明《左傳 昭公二十一年》:“軍志有之:先人有奪人之心,后人有待其衰。” |
舉重若輕 | 清 趙翼《甌北詩話》:“坡詩不尚雄杰一派,其絕人處,在乎議論英爽,筆鋒精銳,舉重若輕,讀之似不甚用力,而力已透十分。” |
遁世離俗 | 《楚辭·九章·悲回風》“望大河之洲渚兮,悲申徒之抗跡”漢·王逸注:“申徒狄也,遇暗君遁世離俗,自擁石赴河,故言抗跡也?!?/td> |
視微知著 | |
止沸益薪 | 明·李贄《為黃安二上人書》之三:“對高潔人談高潔,已為止沸益薪,況高潔十倍哉!” |
色中餓鬼 | 明·施耐庵《水滸傳》第45回:“一個字便是僧,兩個字是和尚,三個字鬼樂官,四字色中餓鬼?!?/td> |
火燭銀花 | 宋 朱淑真《元夜》詩之三:“火燭銀花觸目紅,揭天鼓吹鬧東風。” |
青云直上 | 南朝 齊 孔稚珪《北山移文》:“度白雪以方絜,干青云而直上?!?/td> |